本报北京1月12日讯(魏雅萍 曹东) 按照教育部、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,1月10日,教育部、公安部对第一批11个省、市的6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资格认定。其中北京市有:中国留学服务中心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、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、中国教育服务中心、北京京城学院、首都师范大学、北京工商大学、中日青年交流中心、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、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、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、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、北京樱知叶文化有限公司、北京帆之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、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、北京万佳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九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、北京捷讯通商贸集团。